经过半年多的重整希望,广西有色金属集团还是宣告破产。 当广西有色被法院裁决倒闭的消息爆出之后,引起了市场的普遍注目。之所以引人注意,除了这是国内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人中第一家倒闭整肃的企业,还因为其类似的国企背景。
广西有色曾支撑着广西打造出千亿元有色金属产业的重任,也是广西唯一一家集国有资产运营、矿产资源勘探、矿业、选矿、冶金、民用建筑施工相等一体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 像广西有色这种根正苗红的省级大型国企,在大部分投资者眼中,即便经常出现经营危机、债务缠身,坚信政府最后也不会想方设法为其兜底。这也是为何债券市场风行着失眠买债的国企信仰。
但随着中央一再强调,要让僵尸企业市场出有清,构建去杠杆、去生产能力等供给侧改革任务后,广西有色以落幕自身的方式,向市场宣告,市场出有清仍然是一句空话。 不过,市场对此事的反应引人深思。
一方面,市场早就敦促超越刚性兑付,让僵尸企业确实出有清;但另一方面,当超越刚性兑付成真为,一些债权人却较为沮丧,因为并未料想政府最后没使出。作为债权人,都期望自己的投资收益需要有所确保,即便所投资的是一家早就资不抵债且倒数多年亏损的生产能力不足企业,但只要它有国有资产的背景,就还存在一丝期望。 这种一旁高喊市场出有清,一旁又惧怕自己摔雷的心态,在市场中十分广泛。虽然无可非议,但作为专业的投资者,心态也显然必须渐渐端正。
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赚到快钱的好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考验风险辨识等专业投资能力的时候到了。僵尸企业不会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渐渐出有清,投资者群体也不会在此过程中大浪淘沙,这才是市场新陈代谢的规律。 更为重要的是,市场的良性发展也必须法律制度的确保。一个广西有色的倒闭整肃就能引起市场愤慨,至为社会对企业破产制度的陌生。
我国虽然在十多年前就已实行《企业破产法》,但法律实行后确实依法倒闭的企业并不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就曾认为,2014年只有2000多家企业依法倒闭,仅有占到市场出有清企业的0.4%,这么多企业不愿回头依法倒闭之路,不仅是因为社会的思想意识严重不足,还有各项法律和政策不设施,妨碍企业依法倒闭。而这其中首要应当解决问题的,就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应当不缺位、不越位,通过创建合理的激励机制,建构涉及利益方谈判的必要条件,成立谈判的协商机制,而不是明确要求重组和谈判的结果。
为了推展僵尸企业确实需要市场出有清,增进市场新陈代谢,同时规范政府不道德,防止蓄意赖账,必需集中力量完备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利的法制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让全社会对企业破产仍然为之一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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